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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常识”充充电 避免隔夜醉驾
时间:2017-11-20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检察  【字号: | |

  随着酒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现已是很多驾驶员一直坚持的原则,孰不知隔夜醉驾也可能涉嫌犯罪,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近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中,驾驶员陶某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被查出酒驾,其在被查前并没有喝酒,然而,酒精检测结果却显示他的确饮了酒,经其回忆系头天晚上喝了几两米酒,陶某某很纳闷地问检察官:隔夜醉也能算“醉驾”?是的,这是典型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经审查查明:2017年7月26日晚19时至20时,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在家中与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两碗米酒后上床休息。次日早上9时48分,其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锦彦线2KM+500M处时被锦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陶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1mg/100ml,经怀化市方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陶某某静脉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其检测结果为119.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酒精的代谢速度因个人体质、饮酒量和所饮酒类酒精含量而定。如果要将酒精全部代谢完毕,一般少则需要4至5小时,多则24小时以上。对此任何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广大驾驶员除了要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外,还要清楚自身的身体状况,喝完酒后不能仅仅凭感觉来判断自己是否已经酒醒,“隔夜醉”的案例时有发生,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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