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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疑生怨持刀伤人 触犯刑律接受制裁
时间:2018-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5日,经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对锦屏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涉嫌故意伤害的张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5月6日17时,张某某帮别人做工回来,在其家门口遇见同村村民袁某某,因张某某怀疑袁某某与其妻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一直对袁某某怀恨在心,遂到家中拿一把砍柴刀将袁某某砍伤。经鉴定,袁某某开放性颅脑外伤、颅骨粉碎性骨折、脑挫裂伤、外伤性蛛血,行手术治疗,评定为重伤二级;体表创口累计40cm以上,评定为轻伤一级。     

  检察官提醒:村民之间发生纠纷,应通过正确的方式予以解决,切忌盲目冲动,采取极端方式解决终将酿大错,既伤害了他人,又毁了自己及家庭,等待张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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