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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月至12月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至12月主要业务数据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9件122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分别上升43.55%、35.56%,批准和决定逮捕53件76人,同比分别下降1.85%、5%;不捕35件43人,同比分别上升337.5%、330%,不捕率36.13%,同比增加25.02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4件260人,同比分别上升49.04%、29.35%,决定起诉154件180人,同比分别上升22.22%、7.14%;决定不起诉63件65人,同比分别上升61.54%、38.3%,不起诉率为26.42%,同比增加4.35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15件23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6.75%。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 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3件,同比上升160%,监督后已立案(撤案)13件,占监督数的100%,同比增加60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2人,同比分别下降80%、50%。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次,同比上升20%,已纠正6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同比持平。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同比上升35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人,同比上升225%。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件,同比上升100%。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同比上升4%,法院采纳19件(含去年案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3.08%。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件,同比上升2500%。法院同期采纳17件,占提出数的68%。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件,同比上升183.33%。法院同期采纳19件(含去年案件),占提出数的111.76%,同比上升280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6件,同比上升4600%。同期采纳46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同比下降17.07%。其中,民事类立案7件,占立案总数的10.29%;行政类立案61件,占立案总数的89.71%。

(二)诉前程序情况。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1件,同比下降25.61%。其中,民事类7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1.48%;行政类54件,占88.52%。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共提起公益诉讼4件,同比上升100%,占立案数的5.88%。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同比上升100%,占提起诉讼总数的25%;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同比上升50%,占提起诉讼总数75%。法院一审判决支持4件,同比上升33.33%。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上升300%,不捕4人,同比上升3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人,同比持平。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同比上升100%;不起诉1人,同比持平;附条件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1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人,同比持平。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1.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40件,同比上升25%。

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7件,同比下降22.22%,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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