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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月至3月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11月至3月主要业务数据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件37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0%、60.87%,批准和决定逮捕15件20人,同比分别上升25%、11.11%;不捕16件18人,同比分别上升433.33%、350%,不捕率47.37%,同比增加29.19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件79人,同比分别上升56.76%、79.55%,决定起诉33件49人,同比分别上升73.68%、133.33%;决定不起诉25件27人,同比分别上升257.14%、285.71%,不起诉率为35.53%,同比增加10.53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6件7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7.37%,同比上升0.94%。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诉1人,同比上升100%。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同比上升300%,已纠正1件次,监督采纳率为33.33%。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同比持平。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同比上升300%。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同比上升100%。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8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同比下降18.18%。其中,行政类立案7件,占立案总数的77.78%;民事类立案2件,占立案总数的22.22%。

(二)诉前程序情况。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件,同比下降22.22%。其中,民事类2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28.57%;行政类5件,占71.43%。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起诉情况。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100%;附条件不起诉1人,同比上升100%。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人,同比持平。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1.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件,同比上升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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