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阳光检务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机构职能
人员信息
工作报告
  资料信息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检察文件
本院规章制度
视频作品展播
  检察新媒体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月至9月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至9月主要业务数据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9件111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90.38%、70.77%,批准和决定逮捕48件55人,同比分别上升23.08%、19.57%;不捕52件59人,同比分别上升300%、210.53%,不捕率51.75%,同比增加22.52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6件243人,同比分别上升12.64%、21.5%,决定起诉116件151人,同比分别下降1.69%、上升7.09%;决定不起诉68件74人,同比分别上升61.9%、72.09%,不起诉率为32.89%,同比增加9.65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77件21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6%,同比下降2.9%。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受理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监督后已公安机关立案6件,同比上升20%,占监督数的75%。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诉9人,同比上升35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次,同比上升125%,已纠正4件次,监督采纳率为44.44%。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同比上升28.57%。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同比下降18.18%。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0件,同比上升2900%,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采纳38件(包括上年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96.15%。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同比上升9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上升900%,法院同期采纳10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同比下降44.44%,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下降44.44%,行政机关同期采纳10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其中行政类26件,同比下降7.14%,民事类6件,同比上升200%。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同比上升3.33%。其中,行政类立案26件,同比下降7.14%;民事类立案5件,同比上升150%。

(二)诉前程序情况。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9件,同比上升11.54%。其中,民事类5件,同比上升150%;行政类24件,同比持平。

(三)提起诉讼。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200%,占立案数的19.35%。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批捕4人,同比持平。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4人,同比上升100%;附条件不起诉2人,同比上升100%。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人,同比持平。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2件,同比下降21.43%。

(二)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件,同比持平。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