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阳光检务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机构职能
人员信息
工作报告
  资料信息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检察文件
本院规章制度
视频作品展播
  检察新媒体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2023年锦屏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依法向锦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会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5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无下属单位,本年度内机构无变化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46.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125.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820.73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125.6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96.6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8.9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071.97

本年支出合计

58

1,071.9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0.00

30

61

总计

31

1,071.97

总计

62

1,071.9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071.97

946.30

0.00

0.00

0.00

0.00

125.6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5.67

0.00

0.00

0.00

0.00

0.00

125.67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25.67

0.00

0.00

0.00

0.00

0.00

125.67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5.67

0.00

0.00

0.00

0.00

0.00

125.6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20.73

820.7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689.96

689.96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532.68

532.68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57.28

157.28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30.77

130.77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30.77

130.7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62

96.6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6.62

96.6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0.87

50.8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38

38.3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7

7.37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96

28.9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96

28.9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8.96

28.96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71.97

783.92

288.05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5.67

125.67

0.0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25.67

125.67

0.00

0.00

0.00

0.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5.67

125.67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20.73

532.68

288.05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689.96

532.68

157.28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532.68

532.68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57.28

0.00

157.28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30.77

0.00

130.77

0.00

0.00

0.0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30.77

0.00

130.77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62

96.62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6.62

96.62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0.87

50.87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38

38.38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7

7.37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96

28.96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96

28.96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8.96

28.96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46.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820.73

820.73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96.61

96.61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8.96

28.96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0.00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946.30

本年支出合计

59

946.30

946.30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946.30

总计

64

946.30

946.3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946.30

658.25

288.0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20.73

532.68

288.05

20404

检察

689.96

532.68

157.28

2040401

行政运行

532.68

532.68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57.28

0.00

157.28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30.77

0.00

130.77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30.77

0.00

130.7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62

96.62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6.62

96.62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0.87

50.87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38

38.38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7

7.37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96

28.96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96

28.96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8.96

28.96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80.6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0.5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41.19

30201

办公费

28.48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216.51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0.97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3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62

30206

电费

3.8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7.37

30207

邮电费

5.48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2.19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00

30211

差旅费

4.24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30.8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5.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7.01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53.42

30217

公务接待费

2.7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3.59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6.58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6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5.36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6.11

人员经费合计

537.68

公用经费合计

120.5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7.46

0.00

52.46

30.00

22.46

5.00

25.16

0.00

22.46

0.00

22.46

2.7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1.9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13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2023年总体业务量较上年减少,办公、办案、差旅费等经费开支减少,设备采购较上年数量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30万元,占88.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5.67万元,占11.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92万元,占73.13%;项目支出288.05万元,占26.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946.3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50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有晋级晋档变动,人员工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经费都有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946.3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61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2023年总体业务量较上年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经费开支减少,设备采购数量较上年也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3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增加127.50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有晋级晋档变动,人员工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经费都有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8%。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77.61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2023年总体业务量较上年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经费开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占820.73万元,占86.73%;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61万元,占10.21%;卫生健康支出(类)28.96万元,占3.06%;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5.33万元,支出决算为94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其中:年初预算为9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6万元(人员经费512.5万元,公用经费92.06万元),项目支出 320.77万元;支出决算为94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25万元(人员经费537.68万元,公用经费120.57万元),项目支出288.0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7.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0.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1.19万元,津贴补贴216.51万元,奖金10.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1.62万元,职业年金7.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19万元,住房公积金3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01万元,其中退休费53.42万元,生活补助3.59万元。

(二)公用经费12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48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3.81,邮电费5.48万元,差旅费4.24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劳务费6.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1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5.16万元,完成预算的43.79%;较上年减少20.41万元,下降44.79%;

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公车采购项目,2023年度内未获批复,车辆未采购,公车购置经费未使用,未完成预算经费使用;二是公务接待次数、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主要变动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3年全年未有因公出国(境)情况,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2.46万元,支出决算22.46万元,完成预算的42.81%;较上年减少19.49万元,下降46.46%;

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公车采购项目,2023年度内未获批复,车辆未采购,公车购置经费未使用,未完成预算经费使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2.70万元,完成预算的54.00%;较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25.62%;

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

国内接待费支出2.7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44.00批次,560.0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国(境)外接待费。2023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6.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有3名干警驻村,驻村补贴全部由机关运行费其他商品服务报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0.7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2023年上级资金: 经本院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自评,该项目共17个三级指标,基本实现,自评得分96分。在资金的保障下本院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共支出157.28万元,执行率82.78%,较好的引导和支持县检察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了县检察院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本院今年计划中资金预算执行率指标未完成,综合预算执行率82.78%,偏离年初预算数,原因是年初预算30万元购车项目未完成,导致资金结余,影响整体执行率,下步将继续努力,持续加大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绩效执行率。一是加强资金年初预算与调整;二是提高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执行率。

二、聘用人员经费:经本院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自评,该项目共11个三级指标,基本实现,自评得分99分。在资金的保障下较好的本院检察业务正常开展,协助员额检察官做好控告申诉、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刑事案件等工作和保障聘用人员工资性支出、劳务支出和公务经费支出。 本院项目绩效决策合理,但在三级指标聘用人员人数上未达满分。2023年聘用人员资金下达130.77万元,我院按照《预算法》和资金相关规定,遵守《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共支出130.77万元,执行率100%。 本院今年设计指标中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里聘用人员数未达目标值,原因是受政策影响未能及时招录新的聘用人员,偏离年初预算数。下步措施:一是根据政策等因素及时调整目标值,合理设计指标;二是提高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执行率。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