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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9日在锦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传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件7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7件66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0件13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3件122人,批捕数和起诉数比去年分别上升9.4%和上升20.8%,案件期限内审结率为100%。始终将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38件43 人,提起公诉55件68人,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27.8%,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7%,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和检调对接机制,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决定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着眼于教育转化、促进社会和谐,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无逮捕必要的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3人依法决定不起诉。

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重大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防止因处置不当而引发或激化矛盾。继续坚持检察长约访、带案下访,息访制度,一年来共受理并办结控告申诉案32件次。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了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零上访、零非访、零事故、零事件”的“四个零”目标。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涉及教育司法、林业等多领域。其中有正科级干部3名,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9万余元。如依法查处的锦屏县原教育局长姜大海受贿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中国移动公司黔东南分公司工程部原主任杨再映受贿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原主任李军受贿1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严肃查办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背后的公职人员渎职案件,依法查处林业站工作人员姜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此外,敦促涉嫌贪污罪外逃长达7年的原邮政局工作人员赵永松投案自首,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县邮政局追回企业资金6万元,返回给该局,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到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建制堵漏,形成预防调查报告7份,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个。认真开展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13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预防监督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标值(栏标)审查监督60余次,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0次充分运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认真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一年来共深入机关、校园、社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10余次,注重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平台,举办廉政警示教育展览,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在电视台进行播放,发送廉政贺卡700余份,宣传教育的效果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开展的“走千户农家、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活动,深入百姓家中,宣传涉农惠民政策法规、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向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及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每半年派员会同司法局相关人员深入我县15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检查,及时核查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监管措施落实等情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10份,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及时批捕、起诉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刑事案件,继续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重视执法办案综合效果。树立大局意识,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坚持打击与挽救相结合,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政策,区别对待在改革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与假借发展之名行贪腐之实的不同情形,保护国家工作人员忠实履职的积极性,努力促进形成干事创业、增比进位的发展环境。对侵害发展的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积极帮助挽回损失。潘宇鸾、潘昌根、潘昌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中,潘宇鸾、潘昌根、潘昌环等人为阻挠贵州省敦寨经济开发区征收“大门坡”土地,煽动群众干扰政府组织的坟墓搬迁工作,给开发区建设造成严重损失,我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四、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回应人民群众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期待,在刑事立案监督中, 全年共监督立案5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取得良好效果。如群众举报固本乡扣文村发生滥伐林木案,并要求查处背后公职人员的渎职案件。我院经调查核实后,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县森林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姜建华滥伐林木一案,并对林业站工作人员姜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进行立案侦查,案件圆满结束后,举报人特向我院送来“依法办案顺民意,秉公护法维民权”的锦旗。在侦查活动监督中,提前介入侦查案件3件12人次,书面或口头纠正侦查违法行为近20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被全部采纳并纠正,追诉漏犯3人

加强审判监督。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裁判监督,进一步完善对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均被采纳。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经审查息诉6件,建议提抗1件。不断探索督促起诉工作新方法,督促相关部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件,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信息、监控双联网,进行动态监督。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21次,发出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审查看守所呈报提请减刑案件7件全面执行案件到期预告、催办、跟踪监督等制度,催办案件28件次,看守所无超期羁押问题发生;坚持定期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保证了看守所管理安全、规范、无事故。

五、以检察改革促发展,提升执法公信力

切实推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改革积极开展侦查监督改革,建立健全刑事立案监督、审查逮捕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继续推行量刑建议、刑事和解改革,积极探索简易程序案件派员出庭监督机制,从2012年5月1日起所有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均派员出庭公诉,提前实现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建立健全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变更同步监督等制度,规范监督行为。

  切实推进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的改革。全面实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程序改革,积极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全程、全面同步录音录像、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主动为新的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监督制约,对案件实行流程动态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安排,从2013年元月1日起,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受案、统一分流案件,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继续开展案件评查、案件跟踪监督、案件回访等工作,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并进行了整改落实。始终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办理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评议范围。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丰富检务公开的载体形式,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继续落实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和快速应对机制探索,不断拓展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

  六、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忠诚、公正、清廉、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进一步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努力成为群众满意的法律监督者。

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和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为重点,加强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会、检察委员会、院务会议事规则,着力提高班子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以学习掌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为核心,大力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共选派20人次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同时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干警的检察实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洁从检各项纪律规定,继续做好廉政档案工作。以检务督察为重要抓手,创新检务督察手段,建立检务督察信息化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对检察人员、警务车辆的信息化精确管理,加大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的督察力度,确保检察队伍管理及执法办案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扎实推进基础保障建设今年着重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完成了二、三级检察专网的升速扩容改造, 建立了囊括办公信息发布及机关信息化管理、执法办案远程指挥控制、办案用车定位管理等内容合为一体的侦查审讯指挥系统,实现全部利用三级网进行信息发布、公文流转、文件传输、学习培训,网络化办公程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筹措资金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改造升级,顺利通过省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验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我院党组织、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分类定级中都被评定为“很好”等级,一人获全省监所检察业务标兵,一人获全省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优秀学员”,一人获“全州优秀共青团干”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级组织、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期盼有差距;三是面对新时期、新形势,群众诉求增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方式有待创新。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委九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发展上来,把力量和精力凝聚到促进维护发展大局上来,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统筹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管理,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着力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好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的打击作用,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等犯罪,严厉打击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依法打击干扰破坏经济开发区、城镇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商业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密切关注新领域、新形式、新类型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服务于加快锦屏经济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抓工业、抓项目、抓建设依法保驾护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侵犯民生民利、破坏支农惠农的犯罪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建筑领域、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挖窝案串案。同时要正确把握和适用法律政策,努力促成干事创业、争比进位的发展环境。注意正确区分和处理好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职务犯罪与一般违法违纪的界限,切实保护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想干事干成事、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积极性,同时依法严惩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以发展之由谋贪赃枉法之实的职务犯罪行为。严格遵守规范、文明办案要求,全面落实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部、全程、全面同步录音录像与看审分离制度,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有效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确把握新刑事诉讼法给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推动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监督。积极做好简易程序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庭前会议、量刑监督等方面审判监督工作。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着力推进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案件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检察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探索在乡镇、街道社区建立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工作联络站,就地受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依法扩大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内容,拓展检务公开途径,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案件评查、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健全检务督察和巡视制度,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等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

六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要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抓手,以“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积极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提高检察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坚持从严治检,坚决把徇私枉法、滥用检察权、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清除出检察队伍,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七是着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把执法过程变成联系人民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善于在执法中减少群众的对立情绪,善于通过教育、协商、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把“面对面”交流与“键对键”沟通结合起来,拓展联系群众渠道,提升新形势下社会沟通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全国人民描绘了宏伟发展蓝图,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锦屏在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检察工作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为建设法制锦屏、平安锦屏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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