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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6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光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扛在肩上,积极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9件61人,审查起诉案件126 件171人,受理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0%和14.5 %。审查后批准逮捕53人、提起公诉155人。

突出打击重点,严惩严重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对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故意伤害、毒品、盗窃、赌博等犯罪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做到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42人、提起公诉 62人,起诉后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6人、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7人,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较好地震慑犯罪。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16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明理知错、悔过自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其中贪污案2件4人、受贿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万余元。依法查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受贿案件1件1人,涉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案件办理正高效有序推进,工作得到上级院充分肯定。我院按照“拍蝇除霸保民生”专项行动的要求,依法查了村两委成员侵吞扶贫资金犯罪案件2件4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通过对此类犯罪的查,切实保障了民生资金安全。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方针,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乡镇、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宣传和专题讲座120场次,提升全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专项预防1个,助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的实现;开展行贿档案查询613件次,发现有行贿记录2条,督促业主单位依法处理;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6件次,向案发单位发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4份,建议均获采纳;撰写的《年度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得到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依法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件,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1人发出检察建议8份抗诉3件,实时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共同协商解决诉讼问题,牢牢守住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积极探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范围,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手段,注重监督效果。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督促并会同林业、国土部门开展“补植复绿”和“矿山复绿”工作,签订《生态损失恢复协议》12份,恢复植被95亩向林业、国土、环保、水务、人防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7件对怠于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法院判决支持诉讼全部请求,企业拖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2万元,得以全部追缴到位,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依法对刑事执行进行监督。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信息、监控双联网,进行动态监督,参与看守所安全检查14次,针对看守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4次、书面检察建议1件,均得到采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的同时确保了看守所管理安全、规范、无事故。对法院判处财产刑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逐一建档116人,实行常态化全面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共深入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11次,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提高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严格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9名员额制检察官全面履职,办案效率和质量均有明显提高,已结案件评查结果优秀率为91%,比司改前提高18个百分点。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始终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积极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惩罚

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检察机关重要政治任务。我院及时对转隶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消除思想顾虑,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加强与县纪委的沟通衔接,积极配合做好编制的划转和机构人员的转隶工作,用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积极作为,全力服务我县发展大局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我院将扶贫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做到扶贫精神迅速传达、工作任务及时安排、工作进度适时调度、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全院干警对125户贫困户实行“一对一”帮扶,为帮扶村协调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共计32万余元,支持资金1.5万余元。

认真开展司法产权保护,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出台《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二十条措施》,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两次,与30多位企业家就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座谈,支持企业守法经营,加大对产权的司法保护。

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平安锦屏、法治锦屏、美丽锦屏建设。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接收的32件信访事项,采取检察长接访、州县两级视频接访、邀请律师参与化解19件,司法救助2件2人,落实司法救助金0.77万元,办理部门释法说理息诉11件。会同县司法、教育、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花季护航”宣传活动,巡回展出20余场,携手校园、家庭、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自觉接受监督,全力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梳理省、州、县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认领、办理。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1件,已及时办结并反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获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报告获全票通过,审议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毕。

主动接受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向政协委员、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8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向各机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85份,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8条,已全部整改落实。通过主动接受监督,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职能、体验检察文化、感受检察工作,进一步促进检察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从严管理队伍,全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建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原文原义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扎实开展“铸魂行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修改和完善了《中共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8个,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自我加压讲学习,强化“能力强检”。司法责任制对检察干警提出了新要求,实行办案流程全程监控、办案信息全程公开、已结案件全面评查、办案业绩全面量化考核等方式,压实责任,提高干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主动学习、自觉提升司法办案能力的良好态势。

切实加强廉洁和作风建设,强化“廉洁铸检”、“作风树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把严的要求、铁的纪律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确保检察队伍纯洁,确保检察机关良好作风得以树立。检察干警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激发,全年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省检察院授予我院集体“二等功”和文明接待室“先进集体”,获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获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全州文明单位”,1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等功”,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锦屏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荣誉,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检察队伍司法水平与服务县中心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个别检察干警仍抱有单纯办案的观念,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不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监督不到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四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办案,舆论引导能力不足,运用现代科技办案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着重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首要政治任务,是检察机关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抓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发展特别关心,对贵州人民特别厚爱,对贵州人民恩重如山的重要讲话学习好、领会好,感恩奋进,砥砺前行,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再立新功。

二是切实加强服务大局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多作思考和谋划,制定实施相关服务意见,细化具体服务措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为我县“大项目、大产业、大招商、大融资、大平台、大改革、大实事”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保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 

三是狠抓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严惩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力度,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新成效。继续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加强绩效考核动态管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细化三类人员职责分工,完善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和流转机制,推进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检察职能调整问题,对现有人员进行优化整合,最大程度提升改革效能。 

六是加强内外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进一步加强内部案件管理工作,以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业绩考核等方式,确保办案过程规范文明,办案结果正确公正。进一步增强案件公开力度,拓宽接受监督的方式,采取报告工作、征求意见、代表走访、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不捕不诉案件通报会、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将我院案件办理、重大工作和司法改革情况,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予以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最终提高司法公信力。

七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树立检察良好形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全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活动,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工作效能有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使命,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在新时代有新作为,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屏新未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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