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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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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光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讲政治,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捕职能和诉职能,严厉打击犯罪,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受理提请逮捕案49件71人,批准逮捕45件62人,同比增加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118件154人,同比减少8,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7件117人。对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予以严厉打击,此类案件10件全部提起公诉对涉枪危险驾驶等危害不特定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予以坚决快速打击共起诉43同比增加4件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案件保持严打态势共办理18同比持平黄赌毒案件保持零容忍”,办理黄赌毒案件12同比增加1件通过快捕快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办案质量好,打击犯罪有力,我院公诉工作获全州年度考核第二名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净化社会环境按照上级院和县委的部署,迅速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对黑恶案件重拳出击,突出办理速度、突出打击力度、突出三个效果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2人,经有力指控,被告人王某、林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审作出宣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八个月刑期,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我县社会环境、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积极参加综合治理,服务平安锦屏、法治锦屏建设。对初犯、偶犯或邻里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7人、不起诉26人,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收29件信访事项,通过检察长接访、州县两级院联合接访、邀请律师参与接访等方式化解25件,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化解4件,发放救助金4.7万元1信访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年度优秀工单处理案例,司法救助工作获省检察院通报肯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封存犯罪记录2办案中发现网吧容许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向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对城区网吧进行执行检查,对两网吧处以行政罚款,既促进了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又优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积极开展以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禁毒教育等为内容的“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受教育学生1.2万余人次。与法院形成典型案件巡回审理良性机制对贩毒非法持有枪支滥伐林木危险驾驶等高发性案件到乡镇学校开展巡回审理12均当庭宣判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顾大局,倾心尽力服务经济发展

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中央、省、州、县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将脱贫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将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作为开展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和提高干警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并使之转化为干警做好对帮扶工作的动力。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选派2名优秀干警到固本乡务翁村和新化乡新化寨村驻村帮扶,全体干警克服办案任务重的困难,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投身帮扶工作,全年干警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1200人次,将国家大政方针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家家户户,并与困难群众共谋增收计划、共商致富门路。组织召开村委会、群众大会、小组会28次,主题党建活动5次,与村委班子和群众共思产业发展、共议基础建设、共寻脱贫办法。为贫困户送去粮、油等价值2万余元的帮扶物资,参加帮扶捐款1.5万余元,帮助协调项目5个,涉及基础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100余万元,帮扶村基础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我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优秀帮扶单位”。

扎实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二十二条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等机制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举办“两长”座谈会1次、走访企业43家、送法进企业80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办理涉及企业、企业家案件2051通过办理案件为企业和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42.5万元,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办理企业或企业家实施犯罪案件4件10人,对企业家慎捕慎诉,不起诉2件6人做到依法打击的同时,确保企业生产不断、经营不乱我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获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肯定。

积极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成立了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3人,其中受贿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现全部提起公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3万元,一审已宣判两件,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力保护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5件,其中:涉及环境资源领48件食品药品领16件国有财产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罚金二千元,清水江放成鱼65公斤、幼鱼6万尾,为清水江生态环境修复提供司法刚性保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与监委、环保、国土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公共利益保护合力。

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件3人,提起公诉20件22人。引导被告人与林业局签订《生态损失恢复协议》3份,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4份,恢复植被面积55积极开展“六个严禁”森林资源保护、民族传统村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专项行动,推动我县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

三、谋发展,不遗余力强化法律监督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件、《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4件,督促侦查机关撤回案件4件,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7人,纠正遗漏罪行2起,发出检察建议8份,提请抗诉2件,其中胡某某贩卖毒品案我院抗诉后获法院改判,刑期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观,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盼,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手段,注重监督效果。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1件,经建议有9件已全部恢复执行;办理不服生效民事裁判案件1件,州检察院支持抗诉,州法院已发回重审。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深入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8次,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参与看守所安全检查12次,对在押人员集中教育12次、个别教育谈话84人次,发《维权告知书》61份。对看守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执法建议5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得到采纳。驻看守所检察室被省检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请示汇报,县委县政府出台《锦屏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并把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迈进。自系统运行以来,公安、国土、环保、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机关录入1983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全部审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7件,公安机关已立刑事案件1件,正在6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已回复2件。

四、重自强,竭尽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努力造就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素质提升坚持周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全院干警传达,重点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原文原义认真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检察工作的要求上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坚持将提高检察干警业务能力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业务能力培训工作,促进干警业务提升。积极参加高检院、省院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业务知识竞赛,提高干警服务检察工作的业务水平;开展“检察官讲堂”活动,由办案一线检察官担任老师进行授课,检察官教检察官、检察官带检察官,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业务能力。全院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00人次、业务比赛15人次,干警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1人荣获全省检察系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

强化职业道德提升。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关于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规定,确保规定得到严格执行;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动切实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五、强根基,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监督

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监督之下,依靠人民监督和支持做好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梳理省、州、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认领、办理。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12次,走访省、州、县人大代表60人次,利用短信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5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获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报告高票通过,审议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毕。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支持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履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和保障律师执业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21份,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209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6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与发展,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短板:一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后,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综合配套改革需加快推进;三是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还不够,运用大数据推进一体化办案和强化管理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检察宣传力度有待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智能化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过硬队伍建设为重要保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狠抓司法办案,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法治、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开创锦屏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高点定位,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领新时代的检察工作实践,提振信心、求真务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体现在办案实践中,通过办案去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引领社会风尚。坚持把县委部署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确保县委决策在检察机关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

坚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快速高质发展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深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生态环保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检察职能向脱贫攻坚线精准聚焦,把检力进一步下沉到扶贫一线,检察工作开展到群众身边,积极参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三、坚持聚焦主业,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和多发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危险驾驶、盗窃等犯罪予以更强更有力地打击,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进一步提升。在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上下真功、求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紧抓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 

四、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检察发展新活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坚持依法独立办案与监督案件质量并重,健全案件评查标准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把握好以审判为中心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衔接关系,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诉讼模式,平衡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入推行公益诉讼,提升线索发现能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增强公益诉讼效果,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作用。

五、坚持科技强检,开启智慧检务新模式

落实最高检《“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建立智慧办案体系,探索“智慧侦监”“智慧公诉”新模式,强化办案全过程的智能辅助应用,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建立智慧管理体系,探索综合管理的智能辅助应用,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现代化水平;建立智慧服务体系,探索检务公开、检察宣传、检察服务等工作中的智能辅助应用,全面提升检务公开和检察服务质效;建立智慧支撑体系,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实现数据整合,为检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六、坚持从严治检,促进队伍建设新变化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的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的作为。我院将以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司法为民,奋力开创新时代锦屏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锦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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