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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6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31日在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光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责任服务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我县脱贫攻坚减贫摘帽之年,我院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中心的工作,积极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为全县整体脱贫摘帽贡献检察力量。

切实抓好涉贫案件办理工作。以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锦屏脱贫攻坚实际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保护、服务等各项职能,全力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共办理涉及脱贫攻坚案件73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0 11人,批准逮捕1011人;审查起诉案件25 29人,提起公诉 1821人,不起诉7 8生效裁判执行阻碍诉讼权利行使案件进行监督5件6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9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件。办案中,注重保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全县扶贫工作大局,对侵害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予以严惩,对偶犯、初犯触犯轻罪且认罪认罚的困难群众予以从轻处理,努力使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切实抓好驻村帮扶工作。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再压实,做到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再细化,使全体干警自觉融入和担负起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帮扶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强化检力下沉检察长和一名副检察长下沉主抓驻村帮扶工作,9名干警脱产到村担任网格员,其余干警严格执行4+3”的工作模式,积极到村到户,用心用情全力开展帮扶。挤出工作经费18万余元帮助村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干警个人累计投入12万余元帮助帮扶户、联系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帮扶村发展百香果、吴茱萸等产业700余亩。

切实抓好法治扶贫工作。成立法治扶贫工作专班,与县扶贫办联合建立《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沟通协作制度》,在全县15个乡镇和192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检察联络站,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深入学校村上法治课、开院坝会共45场次,对辍学、早婚早育、不赡养老人、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进行法律宣讲和接受咨询解答,案件中的9名困难群众提供救助金2.6万元,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信法、用法,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二、强化司法责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12人,提起公诉311人。通过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形成共识,办理的4件涉恶案件社会效果很好。特别是对横行我县城关近20年的“职业放贷人”姚某某等人绳之以法后,得到群众一致好评。通过办理吴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挖出了工艺公司管理层及个别政法干警职务犯罪案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突破。扎实开展一案一建议工作,发出检察建议4份,建筑等行业乱象得到整治,进一步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办理提请审查逮捕案6290人,同比分别上升24%25%,经审查,批准逮捕80人,不批准逮捕10人。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7217人,同比分别上升33.1%30.5%,提起公诉168人、不起诉45人、公安撤回起诉1人、未结3人。在办案中,对 “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从快从重惩处,共办理该类案件2428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5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人。政法部门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切实起了锦屏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县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33人,均为受贿案件。在工作中,坚持良性、互动、积极沟通协调模式,通过提前介入提意见、补充调查说理由、量刑建议讲沟通等方式,将协调落到实处。注重加强正面宣传,采取及时发布办理信息、邀请旁听庭审、庭审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反腐败斗争成果,讲好正风肃纪故事,在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检察机关的积极作用。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1人、不起诉3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人、起诉5人,有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认真贯彻“一号检察建议”,选派干警24人担任3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2场次,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会同教育部门到各学校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企业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助力我县营商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7人。对企业家犯罪案件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从宽,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6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影响。对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一案一评查,召开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面对面认真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法律监督责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拓展监督视野,实现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推进,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在压实责任的同时充分激发干警内生动力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案件办理效得到进一步提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撤案3纠正漏捕5纠正漏诉4纠正侦查违法行为4监督法院纠正适用法律错误案件1件;对看守所在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次,均得到整改监督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规范管理,监督收监2人

全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办案数列全州第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协助人民法院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检察长应邀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民事案件2件,与法院会商执行案件6次,针对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件,到回复期4件,法院已采纳。

全力做实行政检察。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收缴罚款14.6万元,督促恢复林地16亩。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7件,行政处罚未能得到严格执行执行漏项的问题得到整改。如我院获知相关行政机关对打岩塘开采青石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后,当事人仅缴纳罚款没有按照行政处罚的要求恢复被占用林地,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损害,我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后,8个漏项执行的行政处罚得到全部落实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通过办案督促清理了污染生态环境的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保护了一批古大珍稀树种,整治了相关校园周边售卖“三无”食品小商贩行为,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如介入县农业农村局对卦治电站上游村民在澿渔期非法设置捕鱼工具进行执法活动,清理了库区内违法设置的跳网、刺网等捕鱼工具,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强化社会责任,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取得新成效

认真履行维护司法公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

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管理四大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明确信访“一把手”主体责任,及时高效办理信访,把党的温暖送到每位信访群众心间。2019年,共接收信访案34件40人,其中,检察长接访并答复11件11人;导入诉讼程序23件29人,通过检察长接访、刑事申诉公开答复、检察建议、律师参与化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均已息诉息访。优质的服务、高效的办理、圆满的解决,该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上级院的肯定,取得了全州目标考核第一的好成绩。

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案结事好的思想,杜绝简单就案办案的现象,注重从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角度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发现的行业不规范、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谨、管理有漏洞等影响社会综合治理的现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33份,一些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一些部门管理漏洞得到堵塞,个别有可能“民转刑”的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对不捕、不诉的案件做好思想教育和回访跟踪工作,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做好检察法治宣传工作。建立“杉乡检察”微信公众号、锦屏检察互联网平台和检察情况通报短信平台等便捷高效宣传载体,将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典型案例等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和宣传,做到警示教育与先进典型、身边案例与法律宣讲、检察产品与法治正能量相结合,共公开法律文书176份、重要信息发布120条、互联网微信短信宣传210条次,实现了宣传面更广、内容更丰富、效果更加好的工作目标。

五、强化队伍建设责任坚持从严治检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等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使之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坚决落实好上级和县委工作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上。牢固树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相关单位、乡镇走访人大代表50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大代表25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实地视察和监督

始终抓好“人才兴检”工程,着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完成1名三级高级员额检察官的择优晋升工作,1名员额检察官由二级晋升为一级。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选派2名党员领导干部赴井冈山进行红色革命教育,组织干警参加省、州组织的检察业务学习培训85人次,拓宽视野,积淀知识,增强履职能力,为锦屏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标省院党组巡视州院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院党组每季度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森林管护区”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纠治“四风”,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办案纪律。全年廉政家访25次,提醒谈话15人次,为全院31名在编干警建立了司法廉政档案,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确保干警“零”违纪违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克服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案件数量增幅较大的多重压力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新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短板:一是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仍需进一步巩固二是检察创新工作与人民的需求还存在差距需进一步强化是检察宣传力度和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提升;四是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深化各项检察改革,不断做优做实、做强、做好法律监督,实现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平衡协调发展,为锦屏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的法治环境。

一、聚焦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决拥护核心、服从核心、看齐核心、紧跟核心,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聚焦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新时期锦屏发展新目标新思路,深入谋划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新举措。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特别要对黑恶犯罪予以坚决从快从重打击,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犯罪组织滋生空间。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确保农村的安全与稳定。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坚定有力守护法“生命线”

围绕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检察核心业务数据全面提质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扩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力争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突破。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四、聚焦建设过硬队伍,务实有效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使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以素能提升为核心,健全完善符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的素培训体系,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高标准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以科技信息化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规范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健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机制,坚持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业务部门和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健全检察机关党的组织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抓得更细更实确保队伍纯洁

各位代表,检察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检察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人民期盼更高,只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就一定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一定能在服务锦屏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锦屏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是指检察机关主要业务可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指检察机关对有侦查权的案件进行侦查和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民事检察就是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是否合法;行政检察就是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公益诉讼检察就是当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 在遭到侵害时没有人提起诉讼或者有关机关怠于履职,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2]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与改革前捕和诉的机构、人员分离相比,更有利于优化办案资源、明确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效率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4]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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